近日,由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與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管理局共同組織的陜西省首例組織非法穿越秦嶺核心保護區民事公益訴訟案的公開庭審及普法宣傳活動在西安市長安區秦嶺子午峪保護總站舉行。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當庭宣判,責令被告某戶外運動公司立即停止組織人員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登山、穿越,賠償生態修復費用2萬元,并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
法院查明,2024年1月至12月,某戶外運動公司多次通過網絡發布廣告信息,有償組織人員進入箭峪嶺、草鏈嶺、東梁等區域開展登山、穿越活動,累計成團29次,1115人次報名參加。其中,箭峪嶺、草鏈嶺、東梁等區域海拔均在2000米以上,屬于秦嶺核心保護區,《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此區域內不得進行與生態保護、科學研究無關的活動。
“秦嶺核心保護區生態系統復雜且脆弱,登山、穿越活動會損害該區域植被、土壤,侵擾野生動物的棲息和繁衍,進而對整個秦嶺的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等造成影響?!蔽鞅贝髮W二級教授岳明說,“如果因踩踏等導致秦嶺核心保護區植被退化,甚至造成基巖裸露等情形,自然修復可能需要上萬年的時間?!?/p>
為了筑牢司法保護屏障,讓秦嶺美景永駐、青山常在、綠水長流,2025年1月21日,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依據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申請,對某戶外運動公司等發出立即停止組織人員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登山、穿越活動的禁止令。隨后,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向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從發出禁止令、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到公開宣判,陜西司法機關對該起案件的審理,其意義不僅在于通過嚴厲處罰對進入秦嶺核心保護區開展穿越、登山活動的組織和人員形成強大震懾,還在于傳遞鮮明的司法態度,進一步提高公眾生態意識、強化秦嶺核心區生態保護?!敝袊▽W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理事、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鄢斌表示,該案在完善刑事、民事、行政立體化責任追究機制,構建全鏈條秦嶺生態保護體系方面,也具有重要示范意義。



